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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双重征税?跨境业务如何避免重复纳税

📅 发布时间:2026-05-06 🔄 更新时间:2026-05-06 📝 作者:司盟企服企业服务知识库 📂 分类:财税合规

📌 标准答案

税收协定(避免双重征税协定)是两国间为防止同一笔收入被重复征税而签署的条约。中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协定,主要好处:降低股息/利息/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率(通常从20%降至10%以下)、消除双重征税(抵免法或免税法)、解决跨境税务争议。适用场景:有境外收入或有外籍员工的跨境企业。

适合人群:有跨境业务或境外收入的企业
常见误区:有协定不代表自动享受——需要主动申请适用

做跨境电商或海外业务的中国企业,经常面临同一个问题:赚的钱在国内要交税,在国外也要交税。这就是典型的"双重征税"困境。好在国家之间有专门的协定来解决这个矛盾。如果你正在做跨境业务,还应关注跨境合规风险

双重征税的类型

法律性双重征税
两个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和同一所得都行使征税权。例如中国企业在越南获得的利润,中国要征企业所得税,越南也要征。

经济性双重征税
同一笔所得在不同纳税层面被重复征税。最常见的例子是企业所得税之后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。

解决机制:税收协定(DTA)

什么是DTA
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 Agreement,即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。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此类双边协定。

常设机构原则
协定通常规定:只有在来源国设有"常设机构"(PE)时,该国才有权对企业利润征税。没有常设机构的纯商业活动通常仅在居住国征税。

预提所得税优惠
协定通常会降低跨境支付股息、利息、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税率(如从20%降至10%或更低)。

境外税收抵免

直接抵免
中国企业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,可以从其境内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。抵免额不能超过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(分国不分项计算)。

间接抵免
对境外子公司已缴税款,母公司在收到股息时可分层间接抵免(最多三层)。

综合抵免法
2017年后我国实行综合抵免法(允许在不同国家之间调剂使用抵免额),简化了计算也提高了抵免效率。同时,企业还需关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变化。

本文参考的法律依据

免责声明:本文由司盟企服企业服务知识库整理,内容用于企业注册与财税合规知识参考。具体办理事项以主管机关核定结果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为准。如有疑问,建议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或专业财税服务机构进一步确认。

常见问题

在香港开的公司在中国大陆要交税吗?
取决于是否构成中国大陆的"居民企业"或是否在大陆有常设机构。仅在香港注册运营、不在大陆从事经营活动的,原则上不在大陆缴纳企业所得税(但大陆有来源于香港的收入除外)。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注册香港公司优势,可以参考相关文章。
怎么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?
目前我国实行"自行判断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"的模式。企业在申报时自行确认符合协定待遇条件,在报表中填报即可,无需事先经过税务局审批。
境外亏损能抵境内的盈利吗?
不能。境内外盈亏不能互相弥补。境外同一国家的盈亏可以在该国范围内弥补,但不能用来抵减境内所得的应纳税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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