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 SCR 备存是什么,不做会罚款吗?
📌 标准答案
SCR(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,重要控制人登记册)是香港公司依法须在注册地址备存的一份登记册,记录持股25%以上或拥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/实体信息。自2018年3月起强制实施。未备存、拒绝查阅或提供虚假信息,公司及其责任人最高可罚25,000港币,持续违例每日加罚700港币。
一、SCR是什么
SCR全称为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(重要控制人登记册),是香港《公司(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)规例》(第622Z章)要求的法定登记册。其目的是提升公司透明度,配合国际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标准。司盟企服在为香港公司提供秘书服务时,SCR备存是标准动作之一。
二、谁要登记进去
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「重要控制人」须登记:
-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25%以上
- 直接或间接拥有25%以上表决权
- 有权委任或罢免多数董事
- 对其他人士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
- 通过信托或合伙拥有上述控制的受益人
三、备存要求
- SCR须存放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(即香港注册地址),不是随便存电脑里
- 须指定至少一名代表(通常为公司秘书)负责SCR
- 控制人信息变更后须在15天内更新(注:法定为须适时更新,实务以尽快为准)
- 执法人员(如公司注册处、警方)出示授权后可查阅
重点:SCR不是交到政府存档的表,而是「放在注册地址随时可查」的册子。这正是注册地址可靠与否会影响SCR合规的原因。
四、不做会怎样
| 违规情形 | 罚则 |
|---|---|
| 未备存SCR | 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最高罚款25,000港币 |
| 持续违例 | 每日另行罚款700港币 |
| 拒绝查阅/提供虚假信息 | 同样面临罚款及潜在刑事责任 |
五、实操建议
SCR备存本身不向政府缴费,但要求地址真实、信息准确、更新及时。最稳妥的做法是委托持牌秘书(如司盟企服)在注册地址统一备存,并由秘书担任指定代表,确保执法查阅时能即时响应。
总结
SCR是低成本但高罚则的合规项,交给持牌秘书备存最省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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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
- 《香港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 — 香港公司设立和管理的根本法规
- 《公司(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)规例》(第622Z章) — SCR制度的具体规定
- 香港税务局 — 利得税及报税指引
- 香港公司注册处 — 公司备存及年审指引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基于《香港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及相关规则整理,仅供一般性知识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或专业建议。不同个案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,实际办理请以香港公司注册处、税务局及专业顾问的最新指引为准。文中涉及的政府费用、时间周期等信息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,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