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商标提交半年后收到驳回通知,钱白花了?"——先别急,驳回不等于终局。了解原因才能决定是复审、修改还是放弃。
原因一:与在先商标近似
这是最高频的驳回。商标局会比对申请商标与已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,若音、形、义任一层面易使公众混淆,将予驳回。建议在申请前做近似查询。
原因二:缺乏显著性
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、用途、原料的词汇(如「优鲜」用于水果),或过于简单的图形,因无法区分来源被驳回。具独创性的组合更易通过。
原因三:违反禁用条款
含国名、国旗、民族歧视、欺骗性、有害公序良俗等内容的商标绝对驳回,无复审翻盘空间,申请前务必规避。
原因四:商品类似群组冲突
即便标志不同,若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在先商标核定商品属于类似群组,仍可能因混淆被驳。合理选择商品类别很关键。
原因五:恶意抢注他人商标
复制、摹仿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,尤其驰名商标,会被驳回甚至宣告无效。
被驳回后怎么办
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驳回复审,提交使用证据、区分说明等。若部分商品可注册,可申请分割先保留核准部分。申请前做近似检索、提升显著性,是最高效的规避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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